2015年12月21日
寫作舉例要慎重,信口開河要扣分
香港中學文憑試(DSE)中國語文科寫作部分最常見的是議論文體,議論文體的特點是論據和論點。從香港考評局的考試分析可知,考生寫議論文最常見的問題就是論據組織不當。那麽如何在寫議論文時避免出現這類問題呢?
首先,考生在寫作舉例中決不能犯知識性錯誤,所謂的知識性錯誤就是指舉例時在人物、事件、時間、地點、籍貫等常識性方面的錯誤。以下舉幾個例子來說明:
1、在桃花源過著田園生活的陶淵明寫下了「疏影橫斜水清淺,暗香浮動月黃昏」的詩句。
2、如果沒有蘋果砸在愛因斯坦的頭上也不會有著名的「萬有引力」的發現。
3、儘管司馬遷遭受各種宮刑,但他一次次忍受痛苦以頑強的毅力完成了偉大的歷史巨著《史記》。
上面的例1和例2犯了張冠李戴的錯誤,稍微留心就不會將林逋和陶淵明的詩句弄混,也不會把牛頓和愛因斯坦的發明混為一談。例3更是可笑之極,考生對司馬遷的生平知之甚少,甚至連「宮刑」是何都不知,錯誤的理解為「宮中刑罰」,才會寫出如此啼笑皆非的句子。因此我們在引用例證時候一定要注意用語。張冠李戴、添枝加葉的引用不但不能為文章增色,反而拉低評卷老師的印象分,吃力不討好。造成以上錯誤的原因除了考生在寫作時粗心之外,還有是知識積累不足和掌握不準確。
其次,在舉例論證時,切忌不夠典型。這就是要尋找具有代表性的例子,這樣才具有「以一當十」的說服力。例如以「磨難讓人生更有重量」為題,有同學會用司馬遷、霍金、史鐵生為例,這樣的例子具有很強的代表性,很鮮明地支撐起來了論點。反之如果沒有典型的事例作支柱則很難有說服力。但很多考生由於生活圈子小,閱歷有限,在舉例中往往找不到恰當典型的例子,於是出現了「我的同學」、「我的鄰居」等等,這是很忌諱的寫法。
以上三點是文憑試中文科寫作部分內容安排常見的問題,在寫作方面,筆者提醒晉博教育中心的學生要多增加課外的知識儲備,多積累名人事跡,對自己熟悉的事例要精練,對自己不熟悉的例子要慎重選用。平時多思考和練習,才能做到融會貫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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