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30日
IB中文文學評論與讀後感的分別
很多同學很容易忽視的一點,便是以為文學評論的寫作,與讀後感的寫作差不多。
顧名思義,所謂「讀後感」,就是讀了一本書、一篇文章或讀了一段說話後,將具體感受和得到的啟示寫成文章。所謂「感」,可以是從書中領悟出來的道理或思想;也可以是受書中內容啟發而引起的思考與聯想;也可以是因此而激發的決心和理想;更可以是因讀書而引起的對社會上某些醜惡現象的抨擊。
讀後感的表達方式靈活多樣,基本屬於議論範疇,但寫法不同於一般議論文,因為它必須是在讀後的基礎上發感想。要寫好有體驗、有見解、有感情、有新意的讀後感,必須注意以下幾點:首先,要讀好原文。「讀後感」的「感」是因「讀」而引起的。「讀」是「感」的基礎。走馬看花地讀,可能連原作講的是什麼都沒有掌握,哪能有「感」?讀得膚淺,當然也感受得不深。只有讀得認真,才能有所感,並感受得深刻。
如果要讀的是議論文,要弄清它的論點 (即見解和主張),或者批判了什麼錯誤觀點,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啟發,還要弄清論據和結論是什麼。如果是記敘文,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節,有幾個人物,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,以及故事發生在哪年哪月。作品涉及的社會背景,還要弄清楚作品通過記人敘事,揭示了人物甚麼樣的精神品質,反映了什麼樣的社會現象,表達了作者的什麼思想感情,作品的哪些章節使人受感動,為什麼這樣感動等等。其次,排好感點。只要認真讀好原作,一篇文章可以寫成讀後感的方面有很多。如對原文中心的感受夠深刻,可以寫成讀後感,那麼對原作的其他內容、對個別句子的感受夠深刻,自然也可以寫成讀後感。總之,只要是原作品的內容,只要你對它有感受,都可以寫成讀後感。
反過來文學評論即對文章(欣)賞(分)析,即為評價作品思想內容和藝術特色為主,普遍要求選其一點來寫,因而讀懂作品、確定選點是至關重要的一步。選點要準,即能透視作品的主要意義或能表現作品的主要寫法。選點的角度宜小不宜大,以免下筆力不從心而流於空泛。
其次,行文時筆墨要集中,語言要簡潔。我們知道,對作品的評價是論點,對作品的具體分析則是用論據論證論點。如果筆墨分散,語言拖沓,勢必無法用極其有限的篇幅較深入地評析作品,論證論點。
第三,結構要明快。對作品的評價最好在開頭直接提出,下文加以證明,形成總分結構。如果有必要加上總結性文字以收束上文,那就形成總分總結構,但不可勉強,以免畫蛇添足。
第四,要有文學評論味,盡量用形象化的語言評價和分析作品,把觀點滲透到富有魅力、給人以美感的文字之中。同時恰到好處地使用一些文學評論的術語,增濃文學評論味。
這裡要特別強調一點,形式是為內容服務的,反過來內容也需要依靠形式來表現。所以,評價作品的藝術特色時,萬不可棄思想內容於不顧,評價作品的思想內容時,也可以適當提及表現手法。當然,它們的側重點決不相同。
© 晉博教學中心 Brighten Test Prep Centre